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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蚌埠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合肥公积金代办公司
在蚌埠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蚌埠时候,需要向当地的公积公积金管理局提交办理业务申请,时间是时候公积金代办周一到周五早上9:00开始,到下午5:00结束,可提在申请时要准备好住房公积金支取转账凭证。蚌埠关于蚌埠公积金提取时间的公积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时候
一、可提蚌埠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法定假日不办理)。蚌埠
二、公积蚌埠公积金提取流程
1、时候公积金代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可提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蚌埠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公积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时候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三、蚌埠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在蚌埠地区一般是周一到周五9:00~5:00提交办理,员工是需要先向单位提交申请的,单位审核之后符合条件的需要给员工公积金支取转账凭证,然后员工带好这些材料向管理中心申报。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