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装修房子如何办理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南宁提取材料和提取额度如下:
一、住房提取材料
1、公积公积金代办基本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金提正反面复印件);
(3)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取装
2、修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何办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南宁,提供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或其他有效的住房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公积公积金代办与有资质的金提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装修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4、取装如房屋所有权证上表明为“单独所有”或无配偶名字的修房,配偶申请提取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何办复印件),南宁以及夫妻双方就此签订的知晓协议(夫妻需在服务网点面签)。
二、受理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后。
三、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以装修合同或装修预算书的装修价款核定;装修合同或预算书的装修价款高于建筑面积×700元/㎡计算的价款的,按700元/㎡计算(具体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上记载的为准);
2、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提取的总额不超过15万元;
3、装修提取仅限缴存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及配偶)提取,缴存人装修提取余额不足的,不能申请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来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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