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湘西州二手房按揭贷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湘西使用分期付款的,也有一些人因为家庭贫困购买不起房子,州手去购买了二手房的房按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还有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这一种方式的揭贷据,今天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在湘西州的款法朋友是怎么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
一、律依湘西州二手房按揭贷款法律依据是湘西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州手建造、房按翻建、揭贷据大修自住住房时,款法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律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湘西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州手,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房按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二、湘西州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受理条件
(一)借款人须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至少应正常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
(二)借款人须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中心征信管理相关规定。
(四)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注销房产不计)。
(五)借款人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借款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未超过2次(含),且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借款人购买的二手房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符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
(八)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产未完成过户交易。
(九)借款人符合国家及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在湘西州二手房按揭贷款所依据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六条,要办理这一项业务的个人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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