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合肥公积金代办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提件存储余额:
1、购买、取条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建造、公积翻建、金提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取条;
2、离休、公积退休的金提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取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4、出境定居的金提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取条;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公积法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金提件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取条;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险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法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